近日,浙江省民政厅发布2018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结果,浙江省浙商研究会获评“4A级社会组织”。
本次评选是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程》(浙民民〔2014〕142号)和《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浙民民〔2018〕79号)要求,经社会组织自评、第三方评估机构实地考察、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复核、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定、媒体公示等程序,最终评定。
成绩代表过去,荣誉是新的起点,是我们继续前进的动力。在新时代,新的征程,2019年,浙江省浙商研究会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民政厅的要求,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为会员和为社会服务能力,为浙商发展及浙江经济发展积极贡献。
“浙商从来不怕挑战。浙商要继续敢闯敢拼,这才是永恒的浙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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