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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靠工资养家时代过去 财产性收入成增收重要渠道
时间:2019-08-20 09:42:43信息来源:证券时报点击:1934 加入收藏 】【 字体:


仅靠工资养家糊口的时代已经过去。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长之余,收入也由单一渠道向多元化发展。统计数据显示,1949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49.7元,2018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228元,名义增长566.6倍,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9.2倍,年均实际增长6.1%。


值得关注的是,工资收入已仅占城镇居民收入的6成,比重呈现逐年下降之势。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都正在填充全国居民的钱袋。


数据显示,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0.6%,比1964年下降30.3个百分点;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的占比为11.3%,比1964年提高8.4个百分点;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的占比为10.3%,比1985年提高9.8个百分点;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的占比为17.8%,比1964年提高13.3个百分点。


具体是哪些工资外收入渠道正充实城乡居民的口袋?


长沙居民,30岁的陈涛(化名)告诉证券时报记者,他在一家私企工作,税后收入大概6000元;在长沙火车站附近有一套40平方米的小房,每月出租1500元左右;银行存款利息,包括一些理财,每个月收入在千元左右;陈涛也持有一些股票,但目前账面处于亏损状态。


分析陈涛的收入结构可以发现,财产性收入已经成为城乡居民一个重要收入来源。财产性收入主要是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这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以及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我国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使人们的投资渠道逐步拓宽,理财意识逐渐增强。伴随着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上市公司迅速增加,股票上市规模不断扩大,股息与红利收入逐渐成为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来源。与此同时,随着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家庭的增多,出租房屋收入扩大了居民财产性收入来源。以成都的统计数据为例,2008年,成都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691.5元,比1995年的132.1元增长4.2倍,年均增长13.6%。到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4367元,10年增长5.3倍,年平均增长20.2%,增长势头强劲。


(编辑:zhan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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