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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当局债券可能由中间当局代发
时间:2009-02-19 09:18:57信息来源:不详点击:1365次【 加入收藏 】【 字体:大 中 小 】

  1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安排发行2009年地方当局债券的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

  财政部有关专家吐露,有关地方当局债券发行的操作性文件已发给地方讨论,发债体例为“中间当局代地方当局发行”。

  “代发”不同于“转贷”

  新闻人士称,春节前,财政部有关地方当局债券发行的操作性文件已下发给地方,并开始收集地方投资需求,以最终确定地方当局债券发行的额度。目前,省级当局和计划单列市具备通过中间代发地方债券资格的可能性较大。

  中国社科院有关专家介绍,1998年亚洲金融危急期间,我国曾通过发行长期建设国债并转贷给地方的体例,增长地方当局财力,但厥后转贷资金的偿还情况并不理想,一些财力微弱的省份无力归还,最终由中间财政兜底。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指出,“转贷是一种特别处理体例,是指中间当局发行国债筹资,再通过商业银行以高于国债的利率贷给地方当局,由地方逐年归还。转贷资金不表现在赤字上。但假如是代发,就会有系列权责利明确的配套规定出台,地方当局将会明确为偿借主体。”

  也有专家对“代发”体例提出疑问。比如,既然地方当局债券的额度通过中间当局审批,中间当局是否答允担肯定责任?中间代发地方当局债券有无担保,如有,是以中间财政收入照旧以地方财政收入担保,这些都必要明确。另外,因为各省财力不同,投资项目的回报率也有差异,地方当局债券是否要引入名誉评级机制?

  资金用途须严酷监管

  专家称,地方当局债券发行的适时提速,与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大规模睁开密不可分。

  2008年11月,中间当局出台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据发改委测算,中间投资1.18万亿元,其余资金来源于地方配套和民间资金。随后,地方当局相继出台投资计划,总资金规模高达18万亿元,资金来源成为疑问。

  同时,地方财政收入出现减收趋势。今年1月,全国财政收入6131.61亿元,比去年同月削减1265.03亿元,降落17.1%。其中,地方本级收入3166.79亿元,降落2.7%。

  专家透露表现,假如不及时筹集地方配套资金,将有可能延缓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实施进度,从而影响“保增加”大局。许可地方当局债券发行的目的在于举全国之力刺激经济发展,因此要严控资金用途。一方面要量力而行,在发行过程中,从中间、地方和市场多条理严酷监管,以免过度举债出现地方债务危急。另一方面,严管资金使用方向,避免用于经常性开支。地方当局债券筹集资金须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由地方人大审核、监督。(中国证券报)

(编辑:zhan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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