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浙江网6月5日电 中国证监会日前宣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美新股发行体系体例的引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这次公开征求意见将于今日截止。此次的新方案重要推出4个行动:网上单个账户设上限;完美询价和申购报价束缚机制;配售对象只能选网下或网上一种体例;增强认购风险提醒,给予了中小投资者更多机会。对此,国内浩繁媒体纷纷发表评论,将多数目标目光聚集在散户的利益上。
重启不会造成股市暴跌 埋葬"圈钱市"
自去年9月份开始,鉴于目前施行的新股发行机制存在的缺陷赓续遭到市场诟病,再加上A股市场随着金融危急的加深赓续下跌,考虑到市场的承受力,证监会停息了新股的发行工作。期间,每一次IPO即将重启的传言都会引起市场不同程度的恐慌。《金融时报》的文章认为,新股发行定价机制改革是整个新股发行改革的核心,此次改革进一步淡化了曩昔强调的窗口引导,更加正视市场束缚和市场选择,更加看重珍爱中小投资人的利益,标志着我国股票发行体系体例进一步向市场化方向迈进了紧张的一步。而鉴于决定A股市场走势的决定性因素在于宏观经济复苏的进程,因此重启IPO并不能改变市场中长期运行态势。
值得细致的是,即将重启的IPO并非是简单意义上的恢复新股发行,而是在新股发行机制改革与完美这一大前提下的恢复新股发行。从《引导意见》宣布的第一阶段实施的四项措施看,进一步加大市场束缚力,推动发行人、投资人、承销商等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成为贯穿新股发行机制改革过程的主线。
此外,有报道认为,长期以来,因为新股发行机制的不合理,IPO成为上市公司圈钱、大机构暴利的一个工具。现行新股发行制度是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制度不公之一。无论是“大小非”题目,照旧高市盈率题目,乃至于“圈钱市”的本质,根子都在丧失了公平基因的新股发行制度。
对此,《新京报》评论认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根本目的应是埋葬"圈钱市"。文章认为,现有的新股发行制度在制造“圈钱市”和“大小非”上存在四个根本性的制度残缺:一是流通股比例太低,导致上市公司上市的目的都是为了圈钱;二是由于流通股比例太小,导致新股供应不足,而在发行的时候市盈率过高;三是新股上市当天,不设涨跌停,让高中签的机构通过互相爆炒获取暴利出局;四是限售期结束,“大小非”集体出逃,导致中小投资者成为最后的接棒者。对以上这四个题目不解决,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地去解决“定价的市场化”题目,本质上就是刻舟求剑。在流通股比例太低的情况下,假如真的执行市场化,那一定意味着高价发行。
《解放日报》的评论认为,要让IPO真正发挥积极效应,必须彻底根治圈钱和暴利的弊病。只有IPO回归了理性,投资者才会理性对待IPO重启,不再惧怕。文章称,从该征求意见稿来看,仍有待进一步完美。如新规将网上网下申购星散,单一主体不能同时在网上和网下进行申购,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也设定了上限,单一网上申购账户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等等。这些规定虽然能够进步中小投资者的中签率,但却难防一些机构通过多个账户操作来绕过规定。而市场化定价,也未必能做到“真实报价”,主承销商和机构联合做局、虚伪报价,仍有可能让IPO成为圈钱和暴利的工具。至心盼望IPO新规在征求了各方意见后,能够更加完美。
IPO改革应侧重散户利益
《广州日报》的评论认为,改革IPO制度,必须变目前对机构倾斜为向散户倾斜。要从根本上对市场格局进行改造,让新股发行不再成为交易市场的“天敌”。文章认为,改革目前的IPO制度,最紧张的是必须改变目前在制度安排上对机构的倾斜,但正是在这一点上,目前宣布的征求意见稿仍停顿在原有状况,只是在程度上有所转变而已。相比于散户投资者,机构可以参与新股发行的询价过程,对于新股价格的形成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同时,机构可以在网上与网下“两条战线”同时申购新股,而散户投资者只能在网下申购,从机构的“手指缝”中得到一些“漏网”的份额。此次改革对此作了部分修改,统一个机构只能在网上和网下选择其一,这当然比曩昔有所提高,散户投资者可以因此而多得到一些份额,但是,原先由机构主导新股发行的格局并没有因此改变,这将使IPO市场原有的题目一仍其旧地“继续”下去。
文章称,股票发行与股票交易,本是资本市场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但因为我国资本市场主管部门长期以来一向只偏向于行使市场的融资功能,以致两个市场一向处于紧张对立。IPO改革不能止步于技术改革,而是要从根本上对目前的市场格局进行改造,让这两个市场能够和谐发展,让新股发行不再成为交易市场的“天敌”。而要实现这个目标,有赖于管理部门改变长期以来养成的依靠机构来治理市场、调控市场的思路。
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投石问路
《京华时报》的评论文章认为,现有新股发行制度本是计划调节的产物,政策之手始终在“调控”,圈钱意味粘稠,谋利屡禁不止,改革势在必行。真正市场化的行动,恐怕要待日后“条件成熟”了才可能出台。比如存量发行题目,此次暂被搁置。又如窗口引导题目,虽然证监会透露表现要“进一步淡化对新股定价的窗口引导”,但淡化不是取消。文章指出,发行制度核心不是定价机制,而是发行自己的市场化,即公司能不能上市、以什么价格上市,都要由市场说了算。眼下可能只是一次微调、渐进式的改革,只能算是市场化的投石问路。改革并没有触及核心题目,中小投资者仍很难从中受益。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不仅应削减来自当局的干预和管制,而且还应建立起响应的社会制约、处罚机制。显然,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对此,《新京报》也发表评论认为,IPO的节奏应交还市场。IPO制度改革在中国常说却常不新。统计表现,1992年以来,有关IPO的改革累计已达7次之多,平均2.5年“改革”一次。但如此频繁的改来改去,改到如今监管层控制节奏的大前提也没有变过。这从IPO的三个历史阶段:一、行政审批制;二、核准制;三、我国如今还保留的保荐人制度,能十分清晰地看出。
文章认为,如今我们到底必要什么IPO?题目现实上是很显然的,就是一步到位,把属于市场的权利交还给市场,让证监会永久想不到它还有控制节奏的手段。这个题目不解决,就不可能有市场化的IPO。任何技术性的修补,都带不来IPO制度的革命。唯一的效果,只能是大家在证监会的控制节奏下,如何排座位怎么分果果,先来后到地等着套利的到来。(中国消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