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企业境外收购须考虑自身实力并申报
时间:2009-06-22 13:13:55信息来源:不详点击:125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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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央广消息》报道,国家发改委近日就境外投资项目管剃头出关照要求,国内企业开展境外收购和竞标项目,要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在充分进行前期论证和调查的基础上科学决策,同时在开展项目前,必须向国家发改委报送项目信息报告。
发改委关照要求,首先,企业要结合自身实力,在充分进行前期论证和调查的基础上,科学决策,并且综合考虑各方面复杂因素,制订完美的工作方案和计划,有用提防投资风险。
企业境外收购项目在对外签署束缚性协议、提出束缚性报价以及向对方当局审查部门提出申请之前,境外竞标项目在对外正式投标之前,应向国家发改委报送项目信息报告。这个报告应说明投资主体基本情况、项目投资背景情况、收购或竞标目标情况、对外工作和尽职调查情况、收购或竞标的基本方案和时间安排等。
国家发改委在收到项目信息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向报送单位出具确认函,假如发现项目存在显明的庞大不利因素,发改委将在确认函中作出分外备注,进行风险提醒。由于这份确认函往后是这类企业向国家发改委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履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手续的必备附件。因此,凡是确认书上有风险提醒的项目,国家发改委在项目核定时都将严酷审查。
对于违背关照规定的国内企业,国家发改委将根据情况紧张程度进行处罚。发改委同时要求,国内金融机构要在进行充分风险评估和合规性审查的基础上,为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提供金融支撑,不得向违规项目发放贷款。
另外,本关照重要涉指两类项目,一是境外收购项目,即国内企业直接或通过在境外设立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以协议、要约等体例收购境外企业悉数或者部分股权、资产或其它权益的项目。另一类是境外竞标项目,也就是国内企业直接或通过在境外设立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参与境外公开或不公开的竞争性招标,以投资获得境外企业悉数或者部分股权、资产或其它权益的项目。
对于这两种项目以外的境外投资项目,还不必要实行这次关照发布的要求。曩昔如何申报往后仍然如何怎么申报。(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