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9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审议并原则通过《全民健身条例(草案)》和《外国企业或者小我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草案)》。
会议指出,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紧张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紧张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固的庞大战略义务。受国际金融危急冲击,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中间及时出台相干政策措施,加大财税、信贷等扶持力度,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了积极转变,但发展形势依然严厉。必须采取更加积极有用的政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战胜困难,变化发展体例,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指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坚持解决当前题目与着眼周全发展相结合,坚持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与推进结构调整和技术提高相结合,坚持改善外部环境与指导企业增强管理相结合,看重进步企业素质,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当前,要继承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新的扶持措施:(一)完美政策法律系统,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制订当局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详细办法。对困难中小企业的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政策实行期延伸至2010年底。(二)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鼓励各地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营业执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增长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规模。稳步扩大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和荟萃债券的发行规模。设立包括中间、地方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建的多条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三)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渐渐扩大中间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扩大就业。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指导社会资金支撑中小企业发展。研究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扶持政策。果断清理和禁止不合理收费,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四)加快中小企业技术提高和结构调整。中间预算内技术改造专项投资和地方当局都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撑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鼓励大型企业增强与中小企业协作配套。支撑中小企业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软件开发、网络动漫等新兴产业发展。(五)支撑吻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家电、农机、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汽车以旧换新等营业。落实出口退税等政策,支撑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六)增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积极培育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周全清理并进一步削减、合并行政审批事项,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服务。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全民健身条例(草案)》和《外国企业或者小我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草案)》。会议决定,上述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宣布施行。(人民 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