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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统计体例必要改动
时间:2010-05-07 08:55:48信息来源:不详点击:910次【 加入收藏 】【 字体:大 中 小 】

  本报天津5月6日电 (记者朱虹)国家统计局宣布的2009年70个大中城市房屋贩卖价格上涨1.5%的数据,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5月6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南开大学统计制度与方法研究中间成立大会上指出,现行的房价数据统计体例确实存在不合理之处,袒护了房价的差异性、波动性,国家统计局考虑在这两方面进行改动。

  他说,首先要完美数据采集体例,从重要寄托房地产企业填报转向企业填报、现场调查和寄托行政记录并重。其次要研究提出更好反映房地产价格变动的计算发布体例。目前这种将12个月同比数据综合平均(或年度累计同比)的体例,虽然有利于衡量全年的平均变动和计算房地产业年度增长值,但把每个月的变动给拉平了,全年综合平均数字容易与社会公众当下的感受不同等。

  马建堂认为,目前房地产价格统计制度总体上是科学的,基础数据总体上也是可靠的,但数据采集和计算体例还有一些值得改动完美的地方。

  他提出,应研究推出如同股指的房地产价格定基指数,避免月度平均数对数据差异的拉平,以比较真实反映价格的累积变动。

  马建堂说:“国家的统计数据如何令人佩服?首先要统计人奋起创新,同时也必要全社会对统计这门科学和研究人员予以尊重。”(人民日报)

(编辑:zhan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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