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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促农村名誉社并购 外资民资可入股
时间:2010-09-02 11:00:08信息来源:不详点击:1147次【 加入收藏 】【 字体:大 中 小 】
  中国银监会1日公布,中国各地将通过并购重组加快高风险农村名誉社风险化解。境内银行最高可按100%持股比例全资并购高风险农信社,境外金融机构亦可依规参与并购,并购扩大了对民间资本的开放,单个企业可持股20%。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今日对记者透露表现,监管评级六级,以及监管评级五B级,且重要监管指标呈下行恶化趋势的农村名誉社,可被并购。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优质企业均可作为并购方实施并购。

  根据银监会今日宣布的《关于高风险农村名誉社并购重组的引导意见》,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最高可按100%的持股比例全资并购,境外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应吻合《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干规定。

  该负责人透露表现,在并购持股比例方面,扩大了金融领域对民间资本的开放,单个企业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一家高风险农信社股本总额的比例可达到20%,因特别缘故原由持股比例超过20%的,随并购后农信社经营管理进入良性状况,其持股比例应减持至20%。

  就并购方天资及注资的监管,银监会要求严防恶意收购、严打虚伪注资、贷款注资及抽逃资本举动,并增强关联交易监管。(中国消息网)
(编辑:zhan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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