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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称规范分割出租非禁止合租 鼓励房屋出租
时间:2010-12-27 09:51:14信息来源:不详点击:962次【 加入收藏 】【 字体:大 中 小 】
  据新华社电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一亮相,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为什么要出台这部新规,是否如部分公众忧虑的那样会增长“蚁族”等中低收入群体租房难度?如何保证实行监管到位?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姜万荣透露表现,规范分割出租举动有其实际意义,合理的合租举动仍然受到珍爱,中低收入人群租房题目可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

  分割出租易致矛盾

  姜万荣介绍说,实践中,出租人将房屋分割出租的情况比较凸起,已经成为一个各方面反映比较强烈集中的题目,因此考虑多方因素,在《办法》中作出了规范分割出租举动的规定。

  我国对建筑安全有明确要求和规定,分割出租中的出租人擅自改变房屋构造结构,改变水、电、气线路等举动,现实上已经违背了现有规定和标准。此外,分割出租举动不仅因居住密度大而无法保障承租人的基本生活条件,还因承租人过度占用公共资源侵害其他业主的正当权益,容易导致矛盾和纠纷。

  《办法》可能会增长部分租房者的租房难度。姜万荣透露表现,对分割出租举动进行规范,与群租或低收入人群住房租赁是两个题目。一是合理的合租举动仍然受到珍爱。《办法》旨在规范侵害当事人正当权益的分割出租举动,对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的合租举动并未禁止,承租人仍可在《办法》规定的前提下,选择适合本身的商品住房进行合租。

  二是中低收入人群租房题目可通过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解决。目前,各地均以各种渠道拓宽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房源,确保租赁住房的供应稳固足够,惠及中低收入人群。中低收入人群可以结合自身现实情况,向当田主管部门申请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居住。

  新政鼓励房屋出租

  与原《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做出了诸多调整。姜万荣介绍说,比如表现了鼓励房屋出租的精神。《办法》第六条,将原来规定的九种不得出租情形,削减为属于违法建筑的、不吻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背规定改变房屋适用性子等四种情形。

  再比如,贯彻对租赁当事人分外是承租人权利珍爱的原则。《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进步租金。

  另外,进一步明确了出租人的房屋维修及确保房屋安全、承租人合理使用房屋等任务;明确对主管部门在增强租赁管理和进步服务水平方面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办法》还要求主管部门进步租赁服务水平,定期分区域宣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建立完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体系等。(新京报)
(编辑:zhan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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