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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气定价机制改革思路初定
时间:2011-01-21 15:35:37信息来源:不详点击:914次【 加入收藏 】【 字体:大 中 小 】
  据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人士介绍,我国自然气定价机制改革思路已经初步定为:由目前成本加成的当局定价变为市场净回值法定价。

  有业内专家透露表现,我国当前的自然气定价机制缺少价格下调机制,而屡次调涨价格让消耗者难以接受。而据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测算

  ,假如新的定价机制实施,国内自然气价格将有所上涨,而进口价格将降落,价差趋于缩小。

  据该人士介绍,市场净回值定价法是以自然气的市场价值为基础确定上游供气价格,自然气的市场价值按照竞争性替换能源的热当量价格确定,最终用户价格按市场价值确定。

  新定价机制的基本思路是,首先选择自然气重要消耗市场和多气源汇集点作为市场中间,建立市场中间价格与可替换燃料价格转变挂钩的公式,作为国内自然气定价和调价的核心,然后反向回推,形成各省的门站价格和各气田出厂价格,再按门站价格与用户结算。也就是说,新机制改变了曩昔由当局定价的体例,将自然气价格与市场化的替换品种价格挂钩,形成由市场确定的终端价,再减去管输价格,倒推出门站价。

  而根据我国目前的自然气定价机制,陆上自然气出厂价和自然气管输价格均由国家发改委制订;海上自然气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地方建设的管道,经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授权,管输价格可以由省级物价部门制订;城市燃气价格由省级物价部门制订。

  在该定价机制下,我国陆上自然气出厂价在1.17元/立方米左右,仅为同热值燃料油价格的三成到四成。而我国进口自然气价格较高,即使在去年6月1日国产气出厂价调整后,如今不论进口管道气照旧进口LNG,气价仍然比国产气价格高1-2倍。

  据了解,新价格机制的实施还面临一些题目。首先是可替换燃料的选择标准尚未确定;其次,出口国能否接受我国定价机制来调低出口价格尚不确定;此外,该机制与成本加成法一样不能适应多气源联网的需求。(中国证券报)
(编辑:zhan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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