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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全国首个限利政策 商品房利润须控制在10%左右
时间:2012-10-22 13:15:50信息来源:不详点击:981次【 加入收藏 】【 字体:大 中 小 】

  据中国之声《央广消息》报道,陕西近日出台楼市调控新政,要求商品房利润须控制在10%左右,这是全国首个限利政策。

  陕西省住建厅会同省物价局发布的关照要求,各地要按照地皮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贩卖费用、财务费用、贩卖税金等项目,根据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及昔时涉及建筑的各项价格指数测算出较为正确的开发成本,在这个成本的基础上,加上10%左右的合理利润率,得出房屋最后的售价。并且通过当地消息媒体向社会宣布各区域住房贩卖价格区间。超出价格区间的商品房将无法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也无法取得预售证。明码标价的新建商品住房的水、电、气、暖、有线电视、安全监控体系及其他属于购房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费用,必须包含在房价中,不得另行收取。

  据陕西省住建厅和省物价局相干人员介绍,出台这项政策是盼望指导大家购房理性消耗。关照的出台,一方面是要防止房价反弹,二是让老百姓对商品房成本胸有定见,刚需购房该出手时就可以出手。盼望开发商既有利润,老百姓也能买得起,以此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和健康发展,把商品住房价格指导到知足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轨道上来。

  这个所谓10%的合理利润率能否真实地计算出来,陕西的这一新规又能否落到实处,对于房地产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呢?

  陕西市明确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构成和利润测算标准,合理利润率应控制在10%左右,他们会有一系列的指标来确定个利润率。对此,许多财经专家都在本身的微博上透露表现了不一样的看法。财经评论员马光远认为,这个政策在成本是一笔糊涂账的情况下没有办法控制利润,而且控制利润很荒唐,由于有些楼盘下了工夫就应该得到高利润。而另一位财经评论员说,这个想法很好可是最终难逃形同虚设的命运,由于开发商完全可以虚报成本。假如陕西方面没有真正落实政策的细则,这个10%之说很难服众。

  其实如许的规定并不是十分新奇,由于对于经济适用房我们国家曩昔就有类似的规定,只不过这一次是进入了更广阔的商品房领域,但是如许一来,更多的行政手段介入房地产市场天然会遭到许多的非议。亚太城市发展研究会政策研究中间主任谢逸枫就忧虑,一旦房地产利润被当局强制在10%左右,这个政策出台以后,一方面可能会爆发偷工减料或者出现房屋质量“楼脆脆”的题目;二是房企的利润假如受到当局的紧张挤压,房企会亏损紧张,无力负债,要出现“房跑跑”;第三,一旦房企倒下,银行一定紧随厥后,金融机构必有风险;第四,房地产假如不行,国内经济难以独活。虽然这是一步步推导出的最坏情况,可能没有什么太大的应验机会,但正如许多主流的经济学家所说,地方当局假如真想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只必要不折不扣地实行中间的调控政策即可,出台这些看似不错实则难以实行的政策没有太大的意义。(中国广播网)

(编辑:zhan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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