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项目审查审批环节,《关照》指出,根据省当局规定,国省道、县道建设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工可”)、初步设计由义乌市负责审批。其中,国省道建设项目的“工可”、初步设计由义乌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审查,省交通厅视现实情况对项目规模、标准、重要技术方案、估(概)算等进行评估并出具行业意见。“工可”、初步设计审批效果等上报备案。县道建设项目的“工可”、初步设计由义乌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省交通厅视情派员参加审查会议,“工可”、初设文件报交通厅备案。义乌市国省道项目补助资金,由省交通厅按照核定的概算建安费数量进行测算,并在行业意见中予以明确。国省道、县道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由义乌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在招投标监管环节中,《关照》指出,义乌辖区范围内的交通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及施工、监理招投标,由义乌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职权负责监管。
据悉,为支撑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已经出台了多项政策,不仅赋予义乌设区市的悉数交通管理权限,对义乌交通运输局执行直接考核,还对12项重点工作悉数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将义乌改革试点工作列入了省交通运输厅的紧张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