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春平系温州春平丽泰米业有限公司、温州双频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1年底至2012年初,他自称“成功收购美国大泰西银行”,一度名声大噪。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林春平于2012年7月17日被逮捕。
据检察机关控告,2011年7月至2012年5月期间,林春平行使其设立的五家公司,为赚取4%至6%的开票手续费,教唆被告人李俊波、徐敏、程林丹、余芳芳(其公司员工),在没有货物贩卖的情况下,向全国315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26份,价税合计为5.2亿余元,税额合计为7600余万元。
为了填补进项抵扣,林春平又教唆被告人胡振环在辽宁锦州设立公司,并从该公司为本身的两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563份,价税合计为6200余万元,税额合计为720余万元。
此外,林春平又购买海关完税凭证(经鉴定系伪造)137份用于抵扣,海关完税凭证价税合计为8.5亿余元,抵扣税额为1.1亿余元。两项进项虚开税款合计1.2亿余元。
2011年9月至2012年5月期间,被告人叶筱英(温州一皮革经营部会计)从林春平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6份,价税合计为8100余万元,税额共计为1200余万元。
面对检察机关控告,林春平说,他认罪。但是他觉得这不是他小我犯罪,而是单位犯罪。
法院将对该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