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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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J2017DF100425 | 监测编号 | GR2017ZJ1000530 |
标的名称 | 杭州市解放路111号金钱大厦(14-19层)办公楼及车位 | 转让底价 | 16,000.000000 万元 |
挂牌日期 | 2017-11-0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7-12-01 |
标的所在地区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房产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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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权证编号 | 房权证上移字第0310196号; | 地址 | 杭州市解放路111号金钱大厦 |
建筑面积 | 6555.58㎡ | 证载权利人 | 浙江省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建成时间 | 已用年限 | ||
腾空日期 | 托管单位 | ||
瑕疵题目 | 房屋近况 | 14-16层为出租状况,17-19层现为自用(办公)状况 | |
规划用途 | 非住宅 | 地皮使用权类型 | |
地皮权证编号 | 杭上国用(2014)第100084号 | 地皮性子 | |
地皮用途 | 地皮面积 | 974.5㎡ | |
不动产证号 | |||
其他说明 | |||
一、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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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17-11-06 |
挂牌通知布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主动延牌 | 否 |
价款付出体例 | 一次性付出, 价款付出要求:合同订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优先权人是否摒弃优先购买权 | 否(不摒弃) |
庞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通知布告挂牌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吻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战书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悉数竞买报名材料(日常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战书1:30-5:00,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间4号楼1805室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逾期无效。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收到递交悉数竞买报名材料后,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查询手续或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后可以向组织人申请查阅产权转让标的的相干信息和材料。 2.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吻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效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3.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报名手续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产权受让申请登记文件》及其备注清单中所列的材料;(2)产权交易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意向受让方须在通知布告期限内向浙交所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保证金、注册账户并激活、进入动态报价大厅报价。 5.分外事项说明(摘自评估报告)详见附件。 6.转让标的第14-16层为出租状况,有关租赁事项详细详见附件2“金钱大厦第14-16层房产租赁情况说明”;转让标的第17-19层现为自用(办公)状况。 7.标的物部分已出租,详见附件。甲方已书面关照原承租方承租标的将处置的相干信息。原承租方共12家,甲方经书面确认透露表现摒弃优先购买权的共11家。另1家于2017年11月1日确认收到《原承租户摒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甲方同时告知其如不摒弃,须按时交纳保证金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否则视同摒弃优先购买权。 8.该项目相干评估报告仅供参考,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近况为准。 9.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受让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实,如无此证实,视同对本次资产现实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下载【庞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与转让相干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600万元保证金至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悉数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成功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交交易手续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近况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继。 3.受让方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间印刷的格式文本)在内的相干文本。 4.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干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须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代办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标的在权属转移或办证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干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标的物出租部分租约未到期的,受让方须继承履行原租赁合同,租金收益不动产证载日前由转让方享有,不动产证载日后由受让方享有;自用部分最迟于2018年12月31日将钥匙交付给受让方,并由受让方核验查收并在《房产交付书》签字盖章,转让方将钥匙交付受让方使用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8.标的按现实近况进行交易,并按现实近况交付使用,如遇通知布告面积、用途和性子等与现实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9.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响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响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干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任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标的物涉及出租的,水费、电费及响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按租赁合同约定实行。 |
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体例 | 动态报价 |
报价体例 | 多次报价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体例 | |
是否必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当注册的企业,受让方为天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举动能力。 2、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吻合外商投资产业引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
是否许可联合受让 | 是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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