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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集嘉兴市城北路东侧8394.2平方米商办地块合作意向方预披露
时间:2017-12-28 10:28:46信息来源:不详点击:807 加入收藏 】【 字体:
一、标的企业简况
基本
情况
标的名称拟征集嘉兴市城北路东侧8394.2平方米商办地块合作意向方预披露
挂牌价格详见内容
标的描述一、中国石化资产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已取得嘉兴市城北路东侧8394.2平方米商办用地尽快启动地皮开发,公司决定拟征集一家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开发能力的企业,共同开发该地块。
二、本项目由公司提供地皮的地皮使用权,并不再为项目开发另行提供资金;待确定合作方后,由合作方提供悉数开发资金(包括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期间费用等成本费用及税金等),通过项目合作,公司最终分得新地块项目开发的办公楼及其权益(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4900平方米)
三、该地块的地皮使用权证。公司承诺在最终确定合作方后,在合作方向公司提供足额担保并经公司认可后,交由项目公司完成开发。
二、对拟征荟萃作意向方的要求

对拟征荟萃作意向方的要求

1、合作意向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当注册的国有独资企业。

2、合作意向方的联合开发建设举动需吻合《联合开发建设协议书》、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其他有关规定。

3、本次开发地皮位于嘉兴市城北路东侧8394.2平方米商办用地。该宗地用于建造办公楼等综合用房,依据规划条件,开发地皮的规划容积为1.54,建筑面积12918平方米。开发完成后浙江石油分公司需获得不少于4900平方米(建筑面积)。

4、浙江石油分公司不再为项目开发另行提供资金;意向合作方在被确定为合作方后,合作方需提供悉数开发资金(包括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期间费用等成本费用及税金等)

5、意向合作方在被确定为合作方后需向浙江石油分公司提供不低于3000万元的抵押担保。

其他事项

申明:

1、以上信息由申请人委托浙江产权交易所在浙江产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zjpse.com/、《都市快报》等媒体上刊登,对于所披露的信息内容的真实性、正确性、完备性、有用性均由委托人(中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自行承担。

2、本次挂牌仅为意向性挂牌,旨在吸引潜在的意向方,故意向者应在2018年1月25日下战书5时前与浙江产权交易所取得联系,逾期无效。

三、挂牌信息
联系体例

浙交所:朱老师0571-87297306/13989847317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刘老师0571-87829293
挂牌期限

自本通知布告发布之日起共20个工作日,至2018年1月25日。期间诚邀意向合作方联系洽谈。

(编辑:zhan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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