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参考
“天梭”商标跨国之争尘埃落定
时间:2014-03-19 10:18:29信息来源:不详点击:1822次【 加入收藏 】【 字体:大 中 小 】

引起跨国纷争的“天梭及图”商标

  近日,为时一年之久的“天梭及图”商标争议案随着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决定书的下达,尘埃落定。看着决定书上“驳回天梭有限公司的撤销申请,第3061542号‘天梭及图’注册商标继承有用”的决定陈词,奉化荣昌织网厂厂长陈海平总算松了一口气。

  2003年注册“天梭及图”商标

  细究这件商标案的缘由,还得从头说起。奉化市荣昌织网厂建于1992年,是一家生产海水养殖网箱的小我独资企业,产品是尼龙丝编织的渔网。建厂初期,没有注册任何商标,产品难以打开市场。

  2003年3月,该厂申请注册了“天梭及图”商标,此后市场销路慢慢通行,产量从最初的10吨扩大到60多吨,每吨价格也从1.5万元上升到1.8万元。

  “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包括绳索、帐篷、防水帆布、纤维纺织质料等,当初之所以取名‘天梭’,是由于传统的渔网都是手工梭子编织的,‘天梭’有巧夺天工的意思。”陈海平说。

  续展注册时遭遇麻烦

  很快,10年的时间曩昔了。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用期是10年,到期后只有通过国家商标局续展注册,商标才能继承使用。为继承有用使用商标,2013年年初,荣昌织网厂按程序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了续展注册申请。

  但就在此时,荣昌织网厂却收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关照》,关照要求其提供近3年来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或者证实其中存在不使用的合法理由,假如无法提供有用材料或合法理由,商标局将依法撤销“天梭及图”注册商标。

 瑞士企业要求撤销续展注册

  原来,一家瑞士跨国企业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了撤销申请,理由是“天梭及图”商标已经延续三年停用了,因此,瑞士企业要求商标局撤销此商标续展注册。

  一位不乐意吐露姓名的资深律师透露表现,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假如延续三年制止使用,商标局可撤销其注册商标,该跨国企业以此为由提出申请,目的很可能就是想实现“天梭”商标的“全类注册”,从而对该商标享有绝对的独占使用。

  为证实“天梭及图”商标三年间并未停用,厂长陈海平开始四处收集使用证据。在当地职能部门的帮助下,经过一年的努力,陈海平收集整顿了印有该商标的吊牌、编织袋、模具等,并收集了与营业客户间的合同、票据,以充实有力的证据,最终赢得了这场跨国商标之争。

  提示:三年不用,可能被撤销

  “好多企业以为注册商标之后就能高枕无忧,其实不然。”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商广工作负责人为此提示企业,商标申请注册成功之后,肯定要规范、合理、有用地进利用用,并要细致商标核定的商品类别,由于,无论哪一类别,假如三年未用,只要有人提出贰言,该类别商标就有被撤销的可能。

(编辑:zhan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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