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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反垄断分局是故意义的尝试
时间:2012-02-20 12:51:58信息来源:不详点击:1241次【 加入收藏 】【 字体:大 中 小 】

  记者从17日召开的江苏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江苏省查处乱涨价、乱收费的重点已经排定,旅行社“0团费”、恶意囤积短缺农产品、银行捆绑收费等举动均要逐一检查。今年江苏省物价局还将专门成立反垄断分局,着力推进反垄断执法,维护市场公平和消耗者权益。(2月18日《扬子晚报》)

  反垄断分局,是一个新增部门。虽然我们听到过中间国资委有个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但是,在浩繁地方当局的直属机关中,我们却很少听到或看到有地方一级的反垄断局。因此,在笔者看来,江苏省物价局专门成立反垄断分局,着力推进反垄断执法,无论对于打破当前市场之中的垄断铁链,照旧之于维护市场公平和消耗者利益,都是一种故意义的尝试。虽然也有网友透露表现,反垄断分局的存在,有“又可以安排一个局长”的怀疑,但这种尝试的提高意义仍然不可抹杀。

  “偕行人很少聚会,但是他们会谈不是策划出一个对付公众的诡计,就是炮制出一个掩人耳目进步物价的计划。”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副局长鞠汉芳引用亚当斯密《国富论》中的闻名阐述说明了江苏省成立反垄断分局的主旨。在刚刚曩昔的2011年,我们看到了很多行业不约而同的涨价举动。其中包括,五大体育活动品牌集体涨价、洗涤用品集体涨价、方便面饼干等副食产品集体涨价、食用油集体涨价……当然了,还有只涨不跌或涨多跌少的制品油价格上调题目。面对一次又一次疑似垄断的集体涨价举动,广大消耗者无处申诉,只能被高涨的CPI慢慢蚕食已有的生活质量。而题目是,《反垄断法》实施已经接近4年,为何在我们身边仍然有如此之多的集体涨价举动呢?

  《反垄断法》是从2008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可是现在我们已经从2008年奥运会等于了2012年伦敦奥运会,也没见《反垄断法》发挥到显明的作用。究其缘故原由,则在于浩繁公共权力机构之中,并没有一个完全独于的具有调查垄断、定性垄断经营事实并进行处罚的权力机构,以至于反垄断的权力分散于国资委、物价局、工商局等部门。机构设置重叠、分工不明确、无明确的执法部门、无专职人员等弊病非常显明,《反垄断法》的落地实行程度,天然不容乐观。

  我们第一次听到来自体系体例内的“反垄断”声音,来自于去年中间国资委对中国联通(600050,股吧)、中国电信网络宽带经营情况的反垄断调查。此外,前几天在哈尔滨,还发生了另外一件颇有嗤笑意味的反垄断故事:哈尔滨工商局质疑电信按分钟收费不合理,此举也能够代表公众的声音,可是《人民邮电报》撰文赞美赏工商局为消耗者维权的勇气,但指其越权执法。其实,之所以说“工商局越权执法”,很大的一个缘故原由在于,工商局并没有被赋予强有力的反垄断权力,以至于业内认为这是电信行业本身事。从这个故事之中,我们能够读到地方当局对于反垄断的乏力。而乏力的根源就是没有自力的反垄断机构。

  从全社会领域讲,反垄断的义务还很是艰巨:网络宽带的同胞兄弟移动通讯、煤炭生产、电力供给、自来水供给、石油开采与化工、路桥建设(600263,股吧)与收费、铁道体系……都存在着不同程度、不同级别的垄断事实,反垄断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应该一个一个地对之进行调查研究,无论是中间,照旧地方。假如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则必须进行处罚,否则,公共利益就会在垄断事实之中受损。

  《反垄断法》是一部法律,代表着一种常态化的机制。这必要设有专门的机构和专门的权力。反垄断不是临时之事,不是应景之事。反垄断关乎公共利益,关乎民众福祉,所以,公众盼望反垄断不是某一部门在心血来潮时临时冲动或是某种“活动”,而应该成为一种国家相干职能部门时时刻刻都应该持有的态度和本职工作。(中国网)

(编辑:zhan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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