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急的影响,大门生就业题目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必须把高校卒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俞正声同道也强调“解决就业题目首先要促进大门生就业。”
解决大门生就业必要多方努力,这其中鼓励创业是促进就业的有用途径之一。事实上早在2007年,本市就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大门生创业的政策,包括设立了资助额度为5万至20万元不等的大门生创新创业资助基金,给予大门生创业贷款担保和贴息,还有许多区县也都开办了大门生创业园区等。
围绕“创业促进就业”这一课题,本市工商部门在调研后发现,创业过程中大门生反映最多、最迫切的就是初创时期缺少资金的题目,尤其是缓解首付资金压力的呼声很高。探索出台“零首付”政策也正是为了回应这种社会需求。
从法律层面看,“零首付”政策与《公司法》降低公司设立门槛、促进经济发展的立法精神并没有矛盾,也完全吻合注册资天职期缴纳的基本要求,多年来上海许多外资企业的设立登记也一向是按照“零首付”政策来操作实行的。于是,上海工商部门就在2009年2月9日向社会正式推出了大门生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政策。
政策一出,马上收到了社会方方面面的热烈反响,天天都有上百人到工商部门的登记注册大厅现场咨询或来电扣问。政策出台仅1个月,就有86名大门生设立了57户“零首付”企业,重要为知识型、科技型、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行业涵盖信息技术、环保、商务咨询、服装、创意设计、文化传播等。
应该说,这一政策的出台并不是应景式的一事一议的一时措施,在关注社会热点,回应社会呼声之余,政策背后所折射出来的鼓励创新精神才是其中的深层内涵。部分上海人骨子里一向都有“宁作白领,勿当老板”的小资情结,创新精神正是我们推进改革必要的激情和动力。因此,我们也盼望通过“零首付”政策的出台,向社会传导如许一种信息,鼓励大门生勇于实践,走创业成才之路,走科技创新之路,这也是上海产业发展的方向。
当然社会上也有一些人对该政策可能带来的风险透露表现出担忧,这也是工商部门在政策制订之初斟酌研究、反复论证的核心课题。我们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零首付”政策作一番深入剖析:
首先,大门生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不是指创业“零成本”。除了注册资本外,创业还必要有经营场所、办公设施等一些必备的初始投入。就像“买房”必要首付一样,在这些初始投入中,注册资本无疑是大门生自立创业的第一道高高门槛。许多大门生正是由于无法逾越这道门槛而摒弃了自立创业。事实上,在国外许多国家都有对注册资本不作限定的“一元注册”制度。工商部门出台“零首付”政策也正是要鼓励大门生们大胆地迈出第一步,帮助他们打开自立创业的大门。当公司正常运转以后,年轻的创业者们可以再将注册资本渐渐到位,通过天真运用“零首付”政策为本身带来真正的财富。
其次,要以宽容的态度对待大门生创业,不能奢望所有的创业者都成为“马云”或者“江南春”。大门生创业当然并不肯定都会成功。但是有一点是一定的,那就是创业经历能为大门生们积累雄厚的社会经验。年轻人是将来的主人,假如我们给了年轻人这个自立创业的机会,大概我们就是帮助了将来的“马云”或者“江南春”。退一步说,即使他们的创业并不成功,我们也没有需要大惊小怪。让大门生们尝试一次实践,实现一个梦想,总比呆在家里当“啃老族”要好得多。所以,盼望社会以及创业者本人都能拥有一颗寻常心来对待自立创业,不要以“马云”的标准来衡量他们的创业成功与否。能够帮助这些年轻人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成为白手起家的人,这就是社会的提高。
第三,大门生“零首付”创业也会有肯定的风险,但这个风险是在可控范围之内,而且对创业者本人的束缚力更强。工商部门在引导大门生办理“零首付”创业公司的同时,也会增强风险教育和法律宣传。比如,建立创业企业跟踪联系制度,落实专人担任“创业联系人”,定期联系,全程跟踪,督促这些企业规范登记、正当经营。同时,工商部门也会告诫这些年轻人,要爱惜社会的关爱,万万不要以诚信作为代价,为本身往后的人生道路带来污点。假如“零首付”公司出现恶意的违法经营举动,紧张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那么他们也将为此支出沉重的名誉代价。
(作者为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