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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明确了 网购更放心热点解读
时间:2013-10-29 09:50:59信息来源:不详点击:1207次【 加入收藏 】【 字体:大 中 小 】
消耗者7天内无理由退货、网络交易平台有先行赔付责任……最新修改的《消耗者权益珍爱法》(以下简称《消法》),日前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其中在网购等新领域增长的条目备受关注。

  28日,全国人大机关组织集体采访,对新《消法》中规范网购等方面的新亮点作出解读。

  

  “这次《消法》修改的亮点之一,就是明确了对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耗体例的规范。”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司副司长朱剑桥在接受采访时透露表现,像网络购物如许的新型消耗体例已成为消耗者的紧张选择,时隔20年之后的《消法》修改充分考虑了广大消耗者的新诉求。 

  近年来,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非现场购物引发的消耗纠纷越来越多,其中网络购物投诉量增加敏捷。今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网络购物投诉16408件,同比增加99.7%。针对这些新型消耗体例,新《消法》从多方面强化了消耗者维权保障。

  开网店须公开经营地址

  【案例】

  2011年11月,湖北消耗者陈老师通过网站购买了3个疗程的强力砭骨膜,使用一个月后没有产生网上宣传的治疗结果。陈老师向网站提出退货要求,得到网站赞成。但直到4月份网站关停,陈老师也不知货物该退到哪里去。

  新《消法》增长了网购等非现场购物的信息披露制度。经营者应当向消耗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体例、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安全细致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真实、需要的信息。

  “信息披露制度的核心是保障消耗者的知情权。”中国消耗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认为,要求经营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体例,有助于明确经营主体,解决非现场购物面临的凸起题目。

  陈剑认为,在非现场购物的消耗体例下,消耗者面对的每每是经营者提供的图片、画面或者笔墨,很难预知商品有什么风险。“新修改的《消法》要求经营者把安全细致事项和风险警示告诉消耗者,让消耗者在购买商品前能周全、细致、客观地了解其负面题目,据此进行分析和决策,现实是对消耗者权益的一大保障。”

  可无理由退货但有条件

  【案例】

  消耗者李小姐在网上买了一款皮包,货品到手一看,和网上货品图片表现的色差极大,淡米黄色变成土黄色,拉链根本没有照片上的质感,而且到处是线头,做工粗糙。李小姐想退货,却遭拒绝。

  非现场购物时,消耗者难以做到“眼见为实”,收到货物后假如不是质量题目,退货每每成了麻烦事。

  新《消法》增长了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体例贩卖商品,消耗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货物之日起7日内返还消耗者付出的价款。

  为防止权利滥用,有关条目也列明不宜退货的情形。比如,消耗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耗者拆封的音像成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子并经消耗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7天无理由退货并不是无条件退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认为,“消耗者退货的商品应当齐备”就是一个紧张条件。

  在运费方面,新《消法》规定,7天无理由退货的运费由消耗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耗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一样平常情况下,运费由消耗者承担,是从利益平衡的角度考虑的,有利于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提示消耗者理性退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石宏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贾东明提示说,运费由消耗者承担特指的是非现场购物7日无理由退货的一样平常情况,假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吻合质量要求,消耗者要求退货、替换、补缀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需要费用。

  网络交易平台有先行赔付责任

  【案例】

  消耗者李某于2013年7月16日在第三方平台上购买相机,因相机质量题目投诉卖家,却发现第三方平台缺乏对经营者基本信息的有用监督,连经营者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都不清楚。

  新《消法》规定,消耗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假如网络交易平台无法提供贩卖者或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用联系体例,网络交易平台就要承担先行赔偿责任。

  朱剑桥介绍说,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络交易平台提出了审核经营者真实信息的要求,但实践中,部分网络交易平台也有苦衷:比如,小我开网店必要提供身份证,在技术上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认证,但很难保证申请者就是这个身份证信息对应的小我。“新《消法》对网购交易平台提出了更高要求,假如不能提供真实信息就要进行先行赔付,也将推进网络交易平台履行审核任务,进一步完美网络实名认证制度。”

  杨立新分析,“假如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这些信息,消耗者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而网络交易平台先行赔付后,有权向贩卖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相称于承担的是不真正连带责任。”

  “对于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贩卖者或者服务者行使其平台侵害消耗者正当权益,未采取需要措施的情况,则与贩卖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杨立新说,这是网购交易平台必要承担的真正连带责任。

  经营者不得兜售消耗者小我信息

  【案例】

  某消耗者在一婚纱摄影机构预订了一款婚纱照套餐,拍摄第二天,就有一个婚庆机构打来电话,倾销婚庆策划产品,消耗者嫌疑本人信息被泄漏。

  才买了新车,就有人来倾销保险;刚生完孩子,就接到了孕婴产品贩卖商的问候电话;新居钥匙还没到手,装修公司就上门“拜访”……类似的烦恼,让消耗者苦不堪言。

  新《消法》对小我信息珍爱作出响应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耗者小我信息,应当遵循正当、合法、需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体例和范围,并经消耗者赞成。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耗者小我信息必须严酷保密,不得泄漏、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需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耗者小我信息泄漏、丢失。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说,新《消法》将小我信息受到珍爱作为消耗者的一种权益确认下来,是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下一步,工商部门将把小我信息珍爱工作作为“12315”中间单独申诉举报类别进行统计。


  《 人民日报 》( 2013年10月29日 09 版)
(编辑:zhan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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